《DB31/2016-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解读》对调理肉制品规范进行详细解读,旨在提升产品质量,保障食品安全,全文涵盖标准解读、生产规范、质量控制等方面,为相关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有益参考。
随着我国经济的蓬勃发展,人民的生活品质持续提升,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,为了确保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我国各省市纷纷出台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本文以DB31/2016-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为例,深入解读其中关于调理肉制品的相关规定,旨在为相关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有益的参考。
DB31/2016-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概述
DB31/2016-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,作为上海市的地方标准,于2016年正式发布,并在2021年进行了修订,该标准详细规定了调理肉制品在从生产、加工到包装、运输、储存、销售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,其核心目标是确保调理肉制品的质量与安全。
调理肉制品的定义及分类
调理肉制品是以畜禽肉为原料,经过预处理、腌制、熟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肉制品,根据加工工艺和产品特性,调理肉制品主要分为以下几类:
- 腌制肉制品:例如腌肉、腊肉、火腿等;
- 熟制肉制品:例如香肠、火腿肠、肉丸等;
- 烟熏肉制品:例如烟熏火腿、烟熏香肠等;
- 腌制熟制肉制品:例如腌火腿、腌香肠等。
DB31/2016-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调理肉制品的要求
原料要求
- 畜禽肉必须符合GB 12694《鲜(冻)畜、禽产品》等国家标准的规定;
- 辅料需符合GB 2760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。
生产加工要求
- 生产加工场所需满足GB 1488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;
- 生产加工设备应保持清洁、卫生,并符合GB 14882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设备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;
- 生产加工过程需严格控制,防止交叉污染。
包装要求
- 包装材料需符合GB 9687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包装材料通用安全要求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;
- 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生产批号、生产厂家等信息。
运输、储存要求
- 运输过程中应保持产品温度适宜,防止变质;
- 储存场所需保持清洁、卫生,并符合GB 1488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。
销售要求
- 销售场所需满足GB 14881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》等国家标准的要求;
- 销售产品应保持新鲜,严禁销售过期或变质产品。
DB31/2016-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调理肉制品的各个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,旨在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,相关企业和消费者都应严格遵守该标准,共同维护食品安全。